李春(15世紀—15世紀),字初陽,號熙臺,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春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天順六年(1462年)授應山知縣,就任後立刻課農桑、明學術、簡租賦、訓孝悌,沿河立堤以防洪水,人門都稱頌其德,稱為「李公堤」,九年內治行第一,陞監察御史巡按北直隸、福建,剛直令應山士民追思,入祀名宦祠[1]。
引用
- ^ 1.0 1.1 民國《桐城續修縣志·卷十二·人物志》:李春,字初陽,號熙臺,明景泰庚午科舉人,授湖廣應山縣知縣,下車即為課農桑、明學術、簡租賦、訓孝弟,應山人士臣沿河立堤以防水,人頌其德,稱為「李公堤」,居九年治行第一,行取御史,歷北直、福建巡按,鯁直不撓,應山士民追思之,崇祀名宦祠。子侃,字希旦,明成化乙巳拔貢生,由教諭陞湖廣武陵知縣,興利除害,論者謂有父風。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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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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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應山縣知縣 1462年-14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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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蔣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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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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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20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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