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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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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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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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長沙府湘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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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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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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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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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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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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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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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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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李照(生员)、李默、李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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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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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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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龍(?—?),字德化,號麓南,湖廣長沙府湘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1][2]。刑部观政,授直隶徽州府推官,三十六年八月考选,授河南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三十八年巡按南直隶,又两淮巡盐,四十年巡按福建,四十四年巡按四川。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
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以举荐,起补陕西副使,九月升河南右参政,四年六月升江西按察使。
家族
曾祖李晟;祖父李道明,州判;父李鵬,母蘇氏[3]。兄廷佐。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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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廷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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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徽州府推官 1553年-15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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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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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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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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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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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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