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生(1908年—1990年)原名“李淑嫻”,女,回族,直隶省怀安县人,中国社会活动家,曾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第二、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2][3]
参考资料
-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 ^ 周行健主编. 华夏妇女名人词典.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8.
- ^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编. 古今中外女名人辞典. 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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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1957年9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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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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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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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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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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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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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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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根据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1955年4月14日全国妇联二届八次常委会通过,全国妇联成立书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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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1988年11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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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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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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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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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87年1月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辞去主席职务,改任名誉主席
- ^ 注2:1987年1月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被推选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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