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翔(1914年6月18日—1990年4月5日),男,湖南浏阳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将军衔。中国共产党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
生平
1929年参加红军第三军团,曾随部攻占长沙,后参加长征。红军三大主力会宁会师后至红六军团任职。抗日战争爆发后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至新四军作战,抗战胜利时为旅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在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后为第三野战军20军)指挥作战,从参谋长升至军长。1951年率20军参加朝鲜战争,1952年回国,至华东军区司令部任职。1955年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进修,被授予中将军衔。毕业后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员。1963年任总参军训部副部长,1968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司令员。1969年任第二炮兵司令员。1975年任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直至1985年退役。1990年4月5日在北京去世,終年76歲。
荣誉
张翼翔两次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
参考来源
- ^ 张翼翔.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0-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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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炮兵部队司令员(1966-20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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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军司令员(2015年12月31日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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