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年(1828年—1894年),譜名善倬,字卓人,号竹晨,又号静生,浙江鄞县人,晚清政治人物,舉人出身。
生平
清咸丰二年(1852年),与翁同和同中壬子科顺天乡试举人。
初历官刑部奉天司主事,山西司员外郎,湖广司员外郎,刑部广东司郎中,刑部秋审处总办等。
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十六日,著记名以军机章京补用[1]。同治十一年(1873年)八月二十七日,著以主事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并赏加五品衔。同治八年二月由刑部主事入直军机处,任军机处军机章京[2][3]。
后外派历任陕西榆林府知府,陕西延榆绥道,署督粮道,安徽按察使,甘肃布政使,陕西布政使。因为筹集甘肃薪饷出力有功,赏加一品顶戴。
1894年正月,奉旨到北京为慈禧太后祝六十大寿。在返回任所途中,在保定因病逝世。
家族
祖居慈水,明万历年一世祖张洪顺迁居宁波月湖,居郡城西门外。其家族辈份为:洪应文,承嘉光,积善家,有馀庆,坤厚载,乾健行,贞元会,世永昌。父亲张积梓,副贡,生五子四女,岳年在家中排行第三,兄张善元、张善恺,弟张善仿,张善备。张岳年侄张家骧,同治元年(1862年)进士,光绪皇帝老师,吏部右侍郎,亦为晚清大臣。
参考资料
- 《鄮西张氏信房支谱》
- 《翁同龢日记》
- 《同治朝上谕档》
- 《光绪朝上谕档》
- 《枢垣记略》
- 《鄮西张氏宗谱》
- 《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参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