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亞當斯(英語:Andrew Adams,1736年1月7日—1797年11月26日)是一位出身於利奇菲爾德的美国开国元勋、律師、法学家以及政治人物。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他代表康乃狄克州參加大陆会议,並簽署邦联条例,此後又成爲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1][2]
早年生平
亞當斯出生於康乃狄克州斯特拉特福德。是薩繆爾(1703–1788)和瑪麗·費爾柴爾德(1698–1803)的兒子。他的父親在斯特拉特福德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同時在費爾菲爾德縣擔任法官一職。亞當斯就讀於耶鲁大学,並在與父親攻讀法律之前于1760年正式畢業。[3]他最初于斯坦福執業。1772年,他被任命爲利奇菲爾德縣的最高律師,1774年搬至此地居住,並在那裏安家以度過餘生。[1]他于1796年獲得耶魯大學的法醫學位。
亞當斯還是共济会的一員,亦是康乃狄克州利奇菲爾德聖保羅第11俱樂部的成員。[4]
政治生涯
隨著美國革命的到來,亞當斯成爲了康乃狄克州安全委員會委員。並於1776至1781年擔任康涅狄格州众议院議員。[2]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他亦擔任康乃狄克州民兵的上校一職。[3]1778年,亞當斯代表康涅狄格州簽署了第二次大陸會議的會議章程,[1][5]並被視爲美國開國元勛之一。
參考來源
外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