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岭安(1925年—2002年11月2日),男,河南郏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1]。
生平
1948年自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1949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歷任延安大学政策研究室组长、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刊编辑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国务院秘书厅秘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秘书。1973年后,历任国家体委党组秘书,国家体委台湾体育联络处负责人,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兼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主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并兼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副理事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是中共十三大、中共十四大代表[1][2]。
2002年11月2日,冯岭安在北京病逝,享年78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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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月-1992年5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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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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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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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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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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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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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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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1996年11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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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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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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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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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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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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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2001年3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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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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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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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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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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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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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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