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眼本是英國為慶祝2000年的來臨而興建的臨時性建築,原定5年後拆卸。由於極受英國人及遊客歡迎(截至2002年7月已累積850萬總乘搭人次),當地市議會(Lambeth Council)決定永久保留倫敦眼。2005年5月19日有報導指倫敦眼其中部分資助所用土地的業主South Bank Centre,要把租金由每年6萬5千英鎊加到250萬鎊。
大衛·馬克思(David Marks)以及朱莉亞·巴菲爾德(Julia Barfield),因為參與一個設計競賽,在競賽後克服種種障礙、說服主管機關、押上自己的資產,並找到英國航空作為資金來源,將自己的設計理念付之於實現,才讓今日的倫敦眼建造起來。整個設計構想起緣於1993年的一個為了迎接千禧年的倫敦地標設計競賽。原始想法是競賽結果只會被公布于報紙,並沒有承諾要在任何特定的地點依據贏得首獎的設計付之實現。最終,沒有人贏得這個設計競賽,因為主辦單位的裁判們認為沒有看到夠好的設計,所以獎項從缺。這對夫妻不認同裁判結果,始終認為自己的設計構想十分卓越,決定要在泰唔士河南岸付之實現,鍥而不捨努力奔走去一一說服,地方議會,泰唔士河南岸中心,倫敦市等等任何跟泰唔士河相關的政府機構,說服的過程長達數年,充滿困難與否定。最後要把整個倫敦眼結構由河面的水平位置拉起90度成為垂直位置,還發生眾所矚目之下,鋼纜繩斷掉的窘狀,因為英國航空是主要計劃的贊助商,維珍集團 執行長Richard Brandson還對此事加以嘲笑,在倫敦眼上方施放氣球寫著「英國航空站不起來! BA can't get it u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