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英语:Protected Area)或自然文化保护区(Natural and Cultural Conservation Area),按照世界自然保護聯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IUCN)的定义,指通过法律及其它有效方式用以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及文化资源的土地或海洋;保护区是一个泛称,由于其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不同,所以具有多种多样的类型,不同类型管理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以保护区管理的目标为原则划分第一级分类单位,共有5个类型,即:严格的生態保护区、可參訪的国家公园、保护景观、指定物種的栖息地/物种管理区、地質资源管理保护区。再以保护对象原则划分第二、三级分类单位,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分类系统,以适应保护区事业日益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