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因驻地云龙而得名[2]:124。
历史
唐朝时属鄮县,宋、元、明、清属鄞县,清乾隆时属翔凤乡、鄞溪乡、丰乐乡,宣统三年(1911年)为丰和乡,1930年属第三区、第四区,1946年9月设鸣凤乡(属东钱湖区)、丰乐乡(属鄞南区),1949年5月属姜山区,1950年5月丰乐乡分为石桥乡和甲村乡,呜凤乡分为云龙乡和观音乡,属横溪区,1954年10月观音乡改属钱湖区,1956年6月观音乡并入云龙乡,属钱湖区,石桥乡、甲村乡并为鄞溪乡,属横溪区,1958年10月改为云龙、甲村、石桥3个管理区,云龙管理区属东钱湖(钱湖)人民公杜,甲村、石桥2个管理区属红旗(横溪)人民公社,1959年10月石桥管理区并入甲村管理区,1961年6月改为云龙公社、甲村公社,9月属横溪区,1983年6月改为甲村乡、云龙乡,1987年4月云龙乡改为云龙镇,1992年5月甲村乡并入云龙镇[2]:124。
行政区划
云龙镇下辖以下地区:[3]
云龙社区、王夹岙村、荻江村、云龙村、双桥村、前后陈村、姚家浦村、园谗村、前徐村、冠英村、顿岙村、甲村、徐东埭村、石桥村、荷花桥村、上李家村、陈黄村和任新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