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2013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同意天津武清永定河故道等131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确保按期验收。[1]
2014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同意北京房山长沟泉水等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确保按期验收。[2]
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80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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