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后(馬來語:Raja Permaisuri Agong),1957年马来亚独立至1963年马来西亚联邦成立期间称为马来亚最高元首后,1963年以来称为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后。是马来西亚选举君主立宪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她与最高元首一样被尊称为「陛下」。目前現任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后為來自柔佛州的拉惹查丽苏菲亚。
称谓与地位
马来文「permaisuri」一词是源自于泰米尔文的「மேஸ்வரி」以及梵语「परमेश्वरी」,拥有「至尊女士」的含义。最高元首后的完整马来文尊称是「Ke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Seri Paduka Baginda Raja Permaisuri Agong」。在英文语境除了直接引用最高元首后的头衔外,常见的译名为「Her Majesty the Queen」,中文则是「最高元首后陛下」。
在马来西亚排名名单中,最高元首后的地位仅次于最高元首,在联邦内所有人之上。[1]
最高元首后的职务
马来西亚奉行选举君主立宪制,最高元首的遴选制度是在当今主权国家中较少见的一种制度,最高元首必须是由马来统治者会议在9个州属的世袭统治者中遴选产生,会议在参考各统治者的年龄和资历后,通过选举选出一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担任最高元首。当某位统治者被选为最高元首时,他的配偶(仅限苏丹后、严端后和拉惹后)也将自动成为最高元首后。最高元首后每五年会因最高元首的选举而更换。[2]
像许多最高元首的配偶一样,《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并没有条文规定最高元首后的职权。但她通常会陪同最高元首一同参加正式活动和进行国事访问,并接待来自他国的国家元首及其配偶。《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34条文中也规定最高元首后不能任职、从事任何报酬工作或在任何商业企业任职。不过,最高元首后在法律上有权享受最高元首的年度拨款。[3]
历任最高元首后
- 1.^ 端姑阿都哈林是第一个两次出任最高元首的苏丹,苏丹后哈米娜是他的第二个妻子,于1975年结婚[4]。
- 2.^ 蘇丹莫哈末五世就任时尚未册封妻子诺蒂安娜为吉兰丹苏丹后,故她无法出任最高元首后[5]。
在世的前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后
姓名 |
州屬 |
任期 |
出生日期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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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拜润 |
霹靂 |
1989年-1994年 |
1932年11月7日(92歲) |
第九任最高元首后暨前霹雳苏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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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西蒂艾莎 |
雪蘭莪 |
1999年-2001年 |
1971年11月18日(53歲) |
第十一任最高元首后暨前雪兰莪蘇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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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姑法兹雅 |
玻璃市 |
2001年-2006年 |
1946年6月6日(78歲) |
第十二任最高元首后暨玻璃市拉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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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后诺查希拉 |
登嘉樓 |
2006年-2011年 |
1973年12月7日(51歲) |
第十三任最高元首后暨登嘉楼苏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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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后哈米娜 |
吉打 |
2011年-2016年 |
1953年7月15日(71歲) |
第十四任最高元首后暨前吉打苏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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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阿兹莎阿米娜 |
彭亨 |
2019年-2024年 |
1960年8月5日(64歲) |
第十六任最高元首后暨彭亨苏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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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驾崩的是第十任最高元首后暨前森美兰严端后端姑娜吉哈,她于2023年9月8日驾崩。
「第一夫人」
在马来西亚,“第一夫人”普遍被认为是马来西亚首相夫人,然唯一被正式稱為“第一夫人”者僅有第六任首相纳吉·阿都拉萨的夫人罗斯玛·曼梳-因其创办“第一夫人俱乐部”而开始,并引用到之前的首相夫人身上[原創研究?]。但有关第一夫人的称呼仍有争论,因依据联邦宪法,最高元首的配偶-最高元首后的地位仅次于最高元首,位在首相与首相夫人之前,因此,大部分人认为最高元首后才是马来西亚真正的第一夫人。[6][7]
参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