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華健,SBS,SC,JP(英語:Daniel Richard Fung,1953年6月30日—),香港資深大律師,1994年至1998年出任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1997年首任律政專員[1]。2002年至2008年任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
背景
馮華健在1953年6月30日生於香港[2],1963年至1967年就讀拔萃小學及拔萃男書院(至初中)[2],1967年至1971年到英格蘭Malvern College完成初中及高中課程[2],繼而於1971年至1974年間修讀倫敦大學學院法學士學位[2],1974年至1975年獲英格蘭及威爾斯或北愛爾蘭認許為大律師[2]。他其後於1977年至1978年修讀倫敦大學學院法學碩士稕位[2],1986年取得澳洲仲裁資格[2]。
馮華健多次在重大訴訟中代表香港政府,包括1998年指立法會議事規則違反《基本法》[3];2004年在領匯事件中代表房屋委員會[4]。
2009年他參與在電盈私有化一案中代表小股東,成功阻止電盈私有化。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5]。
學歷
- 倫敦大學學院法學士(1974年)
- 倫敦大學學院法學碩士(1978年)
榮譽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