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壯行

馬壯行(16世紀—17世紀),幼珍廣東廣州府順德縣水藤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馬壯行是萬曆十三年(1585年)的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會試副榜,授長寧教諭,振興當地文風、作育有方,分考二十五年(1595年)江西鄉試得士多名,三年後陞延平推官,處理案件清正廉明、寬嚴並用,秩滿時上級批語中有「弊絕風治,民無冤獄」的句子,召用為陝西道監察御史,未赴任就已去世。他自小聰明,勤學好發問,任官期間也手不釋卷,以清慎自持,家中沒有多餘資產,著有《四書講意詩集》[1][2]

引用

  1. ^ 1.0 1.1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馬壯行,字幼珍,水藤人,中萬歷乙酉鄉試,乙丑【乙未】會試副榜。初授長寧教諭,振興有法,就聘江西丁酉分考多得士;踰三年陞延平推官,公慎廉明、寬嚴並用,秩滿臺使疏薦有「弊絕風治,民無冤獄」語,召為陝西道御史,未赴卒。壯行自少頴異,勤學好問,博雅淹通,雖居官手不釋卷,清慎自持,家無餘貲,著有《四書講意詩集》。 張府志,姚志
  2. ^ 乾隆《廣州府志·卷三十五·循吏二》:馬壯行,字幼珍,萬歷乙酉舉人,乙丑【乙未】副榜。授長寧教諭,振興士類,作育有方;丁酉聘江西分考,升延平推官,公慎廉明、寬嚴並用,召拜陝西道御史,未赴而卒,行歷官十載,惟以清慎自持,有《詩集四書講意》行世。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 乾隆《廣州府志》·卷三十五·循吏二
官衔
前任:
楊文煥
明朝延平府推官
萬曆年間
繼任:
徐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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