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巡蘭州兵備道,兼管屯田、茶馬,簡稱蘭州道、分巡蘭州道、蘭州兵備道。清朝行政區劃名,主官為道員,駐蘭州府。
沿革
明朝本置陝西提刑按察使司整飭臨洮兵備道,駐蘭州。清沿明制,設分巡臨洮道,兼按察副使、僉事銜。康熙三年(1664年)增設甘肅按察使司,臨洮道改屬甘肅。乾隆十八年(1753年)停止分巡道道員兼按察副使、僉事銜。二十八年(1763年)九月,改臨洮道為甘肅驛傳道兼巡蘭州府[1]。四十四年(1779年)四月,甘肅驛傳道改為分巡蘭州道[2]。宣統二年(1910年)裁廢。
蘭州道治蘭州,轄一府,共二州四縣。
注釋
- ^ 《清史稿》卷十二·本紀十二·高宗本紀三
- ^ 《清史稿》卷十四·本紀十四·高宗本紀五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六十四·志三十九·地理十一·甘肅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志九十一·職官三·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