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昌治(?—?),中國清朝官員,本籍浙江鄞县(今属宁波市海曙区)[1]。范昌治於1742年(乾隆7年)奉旨接替錢洙,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府知府。而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方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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