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友财(1970年7月—),吉林长春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
毕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3][4][5]。
2021年5月11日,鸡西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瓦解了以翟友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6]。8月20日,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遭到罢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