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共和國(朝鮮語:제4공화국/第四共和國),是大韓民國歷史上以宪法区分的一个时期,时间自1972年至1981年。
建立
1971年時任韓國總統朴正熙在总统选举仅以90万票險勝金大中,同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更失去修宪需要的2/3多數,朴正熙通過修憲繼續執政的可能性被阻斷。另一方面,隨著冷戰因中美、美蘇關係緩和,朝鮮和韓國之間形成了對話的氣氛,經過多次秘密談判後,雙方於1972年7月4日簽署了《南北共同聲明》。
于是朴正熙政府於1972年10月17日发动自我政變,其表示“為祖國和平統一做好制度準備”,宣布全國實行緊急戒嚴,解散國會,史称十月维新。10月27日《以祖國和平統一為目的的憲法修正案》(維新憲法)頒布,在禁止抗议運動的同時,朴正熙政府于11月21日進行了不公正的修宪公投,新宪法以壓倒性贊成票数通過,朴正熙得以继续执政,韩国进入第四共和,即維新體制时代。
維新體制
維新體制(韓語:유신체제),是指在韓國第四共和國憲法之下,朴正熙以緊急狀態為名實行的獨裁政治,並頒布宵禁直接影響国民生活。
朴正熙的目標是通過發展資本主義出口导向工业促成韩国经济发展,并統一朝鮮半島,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導致勞動階層負擔大大加重,朴正熙為實行維新體制提出以下理由:
- 當務之急是溫飽,民主稍等一下再說
- 建設國家不再受大國蹂躙
- 資本主義與共産主義競爭哪一方可使國民生活豐足
維新憲法下的的主要制度包括:
朴正熙透過「維新憲法」,使自己成為終身總統,全面實施及加強獨裁統治。這一體制一直維持至1981年全斗煥建立第五共和國,但军事独裁持续到1987年六月民主運動才结束。
结束
1979年10月26日朴正熙被刺杀身亡,結束他長達十八年的獨裁統治,時任總理崔圭夏繼任總統,不久陸軍少將全斗煥於12月12日發動「雙十二政變」,掌握國家的軍政大權,其後鎮壓「光州事件」,總統崔圭夏被迫下台,韓國進入「第五共和國」時期,全斗煥展開其近八年的獨裁統治。
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