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共和國外交部(立陶宛語:Lietuvos Respublikos užsienio reikalų ministerija)是立陶宛政府於1918年建立[3]的部門,負責透過外交手段維護立陶宛國家主權與安全、確保國家長期可持續發展及國民福祉、在外國提供領事服務,並保護海外立陶宛公民的合法利益、促進出口及吸引外國投資,以提升立陶宛的經濟競爭力、加強與周邊鄰國的合作關係、積極參與歐洲聯盟、加強區域及國際安全,參與制定北約政策及促進跨大西洋國家合作等。[4]這些政務都受《立陶宛憲法》、總統與總理公布的法令、國會通過的法律授權、施行。
職責
立陶宛外交部長由立陶宛總統依據總理的建議任命或解聘,受總統、總理與國會監督管轄,現任部長為格比亞魯斯·藍斯柏吉斯。[5]部長負責處理其職權內的事務,並監督外交部政務、簽署國際協議、監督執行外交部所轄法規命令、監督外交部執行政府或總理發布的命令、提出外交法案、批准戰略規劃方案、發布年度報告、向政府及總統提出建議、任命或解任外交使節、劃定副部長的職權範圍、維繫正副部長間的合作關係,並協調監督外交部行政部門與駐外使團、領事機構和辦事處的日常運作。[6]部長另有一個諮詢委員會,提供施政建議。[7]
歷任部長
立陶宛民主勞工黨
祖國聯盟-立陶宛基督教民主黨
新聯盟
立陶宛社會民主黨
無黨籍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官方网站 (立陶宛文)(英文)(法文)(波兰文)(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