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門鎮總兵署 展示的舊式木造戰船。
福建水師 是清朝 隸屬綠營 的軍事組織,以順治 七年(1650年)在福建省 境內設置水師為起始,康熙朝 後,福建水師制度屢有變動,普遍而言,最高長官為福建水師提督 ,因福建水師提督駐紮福建省泉州府 同安縣 嘉禾里 ,有時亦被寫作廈門水師 [來源請求] 。福建水師提督在康熙23年(1684年)後轄管福建水師五鎮,分別為金門鎮 、臺灣鎮 、海壇鎮 、南澳鎮以及福寧鎮 。[ 1] :151-152 [ 2]
福建水師原為舊式水師,採用木造戰船,應付海寇所用,但在道光朝(1840年代)的鴉片戰爭 失利後,舊式木造戰船與制度面對西方列強不敷使用,清廷陸續引進西方制度改革,如推行洋務運動 等,復於光緒元年(1875年)組建的現代化西式海軍 ,原福建水師也改組成福建船政水師 。[ 3] [ 1] :334-335 [ 4] :173-176
清代綠營軍制
1875年 Thomas Milner 繪製的清帝國漢地十八省 疆域圖。
大清帝國版圖約略分為「藩部 」與「漢地十八省 」,後者約同於明帝國 舊有版圖,居民以漢族 為主,清代沿用明制將漢地行政區分為十八省。而清代在漢地的軍事制度則是參考明代邊防的衛所兵制 ,另加改編,由於清代地方軍以「營」為基本單位,又以「綠旗」為幟,故泛稱「綠營」。[ 5] [ 2] [ 6]
清廷將漢地十八省境內另劃出十一個軍區,一個軍區橫跨一到三個省不等,軍區的最軍政高長官為「總督 」,但有些以省的長官「巡撫 」來兼領,以上總督與巡撫皆為文官,不能直接率領綠營的軍隊作戰,一個軍區中綠營最高武官為「提督 」,提督雖然能直接指揮綠營作戰,但平時受到文官總督、巡撫的箝制,此外提督也並非坐鎮軍隊的直接管理者。[ 2]
扣除軍區範圍,單就一個省份之內,「鎮」才是綠營的最高編制單位,一個省內有若干「鎮」,而「鎮」轄下又有若干「協」,「協」下設「營」,「營」下又有「汛」或「塘」;「營」為綠營軍事編制最基本建制的單位,「營」亦可直屬「鎮」管轄,不必一定要設「協」。「鎮」的最高長官為總兵官 ,「協」最高長官為副將 ;一「營」之長官,參將 、游擊 、都司 、守備 等中級軍官均可出任;「汛」的長官則可由千總 、把總 、外委千總、外委把總擔綱。[ 2] [ 5] :43-50
清代為防軍權過大、難以節制,建立「迴避制度」,但凡副將、參將以上軍官,不得在本省任職,游擊、都司不得在本籍任職,守備不得在本府任職。千總、把總等下級軍官不受本籍迴避制度所限,但如若營中士兵升任軍官,不得在舊營任職。[ 2]
此外,除了各級下屬單位之外,每個單位長官尚有直屬部隊,通稱「標」或「標營」,例如文官系統的總督有「督標」、巡撫有「撫標」(臺灣道 的道尹 也編有「道標」[ 5] :188-192 ),軍職武官陸路提督、水師提督的「提標」、總兵的「鎮標」和副將的「協標」。參將以下所屬為營,直接統率一營兵卒,不稱營標。[ 2]
福建水師提督
福建水師提督為從一品武官,原職初設於康熙 元年(1662年),康熙七年(1668年)一度裁撤,康熙16年(1677年)復設之後,延續至光緒 30年(1904年)裁撤,是清帝國存續最長的水師提督職位,有清一朝計56任提督,有重複出任者4人,總計52人出任福建水師提督。福建水提督駐紮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 廈門島 ,親轄本標,即水師提標營,分為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共計五營的提督直屬部隊,又下轄金門鎮、臺灣鎮、海壇鎮、南澳鎮以及福寧鎮,合稱「福建水師五鎮」。[ 1] :153 [ 4] :115
福建水師五鎮
福建水師五鎮隸屬綠營水師舊制,自清廷開辦水師之後,採用傳統木造戰船的戰區編組,沿用至光緒元年(1875年),此後取經西方、建立新式艦隊,改制成福建船政水師 為止。[ 1] [ 3]
金門鎮
台灣金門縣 的清金門鎮總兵署 ,可供一般大眾參觀。
金門鎮初設康熙19年(1680年),最高長官為總兵 ,受閩浙總督 、福建水師提督節制,總兵官駐紮於金門島 (清金門鎮總兵署 ),下轄金門鎮標三營(中營、左營、右營),但中營於康熙27年(1688年)被裁撤。金門鎮因位於福建水師提督駐紮的廈門島外海,控制進出水道,以「巡洋」任務最為首要,長期與海壇、南澳、銅山以及福建水師提標部隊進行水路會哨。道光朝後,清廷水師佈局重心轉往廣東省,金門戰略地位隨之下降。同治六年(1867年),時任閩浙總督左宗棠 奏請「裁兵加餉」政策,水陸軍隊全面調整改制,翌年金門鎮被降級,改設金門協 ,最高長官也改為副將 ,由金門鎮列管的水汛,多移撥予湄洲 提標兼轄。。[ 1] :158-160
臺灣鎮
康熙23年(1684年),清廷決議在臺灣領地設立台廈道後,便設置臺灣鎮,長官總兵賦予「掛印[ a] 」特權,駐紮臺灣府 ,受福州將軍 、閩浙總督、福建水師提督節制。臺灣在清朝時期動亂頻仍,綠營駐紮臺灣編制更動頗多,暫不一一條列[ 5] ;因道光朝為臺灣綠營駐軍數量最多的時期,茲以道光朝為例,臺灣鎮計有臺灣鎮本標三營(中營、左營、右營)、臺灣北路協 三營(中營、左營、右營)臺灣水師協 三營(中營、左營、右營)、澎湖水師協 兩營(左營、右營)、臺灣城守營 、艋舺營 、滬尾水師營 、南路營、下淡水營、噶瑪蘭營,總計17營,駐臺兵員約一萬四千多名。[ 7] [ 1] :161-163
海壇鎮
福建沿海與諸島嶼示意圖。
康熙19年(1680年)海壇鎮初設,最高長官為總兵,受閩浙總督、福建水師提督節制。海壇鎮總兵官駐紮於福州府 福清縣 ,下轄海壇鎮本標三營(中營、左營、右營)以及閩安水師協 。海壇鎮左、右營俱設游擊一人領銜,皆駐軍海壇島 ;閩安水師協副將與右營長官駐紮閩安鎮 (今福州市 馬尾區 亭江鎮 閩安村)、左營長官駐軍定海(今福州市連江縣 筱埕鎮 定海村)。[ 1] :161
南澳鎮
南澳鎮初設康熙18年(1679年),最高長官為總兵,受閩浙總督、福建水師提督節制,因位處福建、廣東兩省交界,兩廣總督、廣東水師提督 亦有節制之權。南澳鎮總兵關駐紮漳州府 詔安縣 ,下轄本標左、右二營之外,尚有福建銅山營(東山島 )、廣東澄海水師協 、海門營、達濠營。南澳鎮左、右二營管轄不同省份,左營兼中軍駐軍福建省詔安縣的深澳汛 (今廣東省汕頭市 南澳縣 深澳鎮)、南澳鎮右營則負責廣東省地界,右營大隊同駐本營,分駐深澳口、祥林灣汛、雲澳汛 。南澳鎮職責與金門鎮相仿,以外海、巡防、會哨為要務。[ 1] :163-164
福寧鎮
福寧鎮管轄本標三營(中營、左營、右營),另轄烽火門 、桐山營、連江營、羅源營。福寧鎮原本屬於陸路系統,嘉慶 七年(1802年)改制成水師部隊,最高長官仍為總兵,受福州將軍 、閩浙總督、福建陸路提督 、福建水師提督節制。福寧鎮總兵官原駐福寧府 ,改制水師後移駐至三沙 ,左營自福安縣城 也移防三沙、右營駐寧德縣 。福寧鎮水師汛守地點有福安縣汛、東衝礟臺、白石、張灣寨、防火金堡、松山港、下滸堡、鹽田堡、領頭寨、黃土巖、東牆寨、河西寨、河東寨等汛。[ 1] :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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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清帝國的總兵「掛印」可多五面王命旗牌,可兼理民事,調派軍隊時可不必稟告總督、巡撫;清帝國共有「十鎮」設為「掛印總兵官」,分別是宣化鎮、大同鎮、延綏鎮、陝安鎮、涼州鎮、寧夏鎮、西寧鎮、肅州鎮、臺灣鎮、皖南鎮。(李其霖,2014:16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