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双琪(1922年—1986年7月21日),男,直隶(今河北)唐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保定市委第二书记、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长。[1]
生平
石双琪是直隶省唐县上庄村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石双琪参加了本村的抗日自卫队,历任副队长、队长、青救会主任等职务。1940年,石双琪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支部委员、书记。 1942年,调到第四区区委会任职,历任区委宣传员、副书记、书记兼区游击队长。1943年5月,石双琪在战斗中身负重伤。1945年,石双琪任中共唐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完县(今顺平县)县委书记。[1]
1947年夏,石双琪率民兵团支援前线,参加第二次国共内战,途中他将马匹让给伤员骑乘,自己则步行,最终完成了配合部队进行战斗的任务。1950年到1964年,石双琪历任中共涞源县委书记、中共保定地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新城(今高碑店市)县委书记、中共涿县县委第二书记、中共易县县委第一书记。在涞源县任职期间,他组织群众上山找矿,先后发现了铁、锰、铅、金、银、铜、石棉等矿藏,促进了山区致富,涞源县获评为全省模范县,石双琪则连续两年被评为模范县委书记。在涿县任职期间,石双琪患重病,不停吐血,但仍然坚持工作,最终中共保定地委做出决定,命其住院治疗。在易县任职期间,1963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灾,他率30多位干部赴重灾区救灾,冒险强渡北、中、南三条易水河,最终赶到刘家台水库组织救灾。[1]
1965年,石双琪调任中共毕节地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中,石双琪受到迫害。1977年,石双琪调任中共贵阳市委书记兼贵阳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石双琪调任中共保定市委第二书记。1982年7月,出任保定市人民政府市长。[1]
1986年7月21日,石双琪在保定逝世。[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