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胜(1961年6月—),河北清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医学院公共卫生专业本科毕业,后获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生平
天津任职
1992年11月,任天津医学院团委书记。1994年9月,任天津医科大学团委书记。1997年3月,任天津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2002年4月,任天津市教委副主任。2005年8月,任天津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2008年5月,任天津市卫生局党委书记,2010年5月兼任市卫生局局长。2014年7月,任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015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同年7月升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
主持医改
2016年8月,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国家卫计委副主任[3]。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任新成立的国家卫健委副主任。
建构疾控体系
2020年2月,任中央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指导组成员,带领中央指导组前方工作组展开工作[4][5]。同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委员、常委[6]。2月10日,王贺胜兼任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7]。6月,补选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0年7月24日,不再担任湖北省卫健委主任,由涂远超继任[8]。仍担任湖北省卫健委党组书记[9]。
2021年4月,王贺胜出任新组建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10]。2021年5月29日,因工作调动,不再兼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委员,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其湖北省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