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贫院(英語:Workhouse)又称救济院、救贫院、贫民院、濟貧工廠,是为穷人提供工作和弱者提供生计的机构,起源于《伊丽莎白济贫法》(Elizabethan Poor Law)[1]。
济贫院在英国和爱尔兰得到高度发展,在其他欧洲国家也有小规模的济贫院,如荷兰在全国范围只有三间大的济贫院[2],而1777年单英国柴郡就有31间[3]。
1845年,發生於英國英格兰汉普郡安杜弗鎮(英语:Andover, Hampshire)的安杜弗救濟院醜聞(英语:Andover workhouse scand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