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鶚(1423年—1476年),字一鶚,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台州府黃岩縣(今浙江省黃岩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二十六名。景泰二年(1451年)進士,授監察御史,監京畿鄉試[1]。
奪門之變后,林鶚擔任鎮江府知府,改蘇州府知府[2]。
成化初年,升爲江西按察使,之後任江西布政使[3]。成化六年(1470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后改本部刑部右侍郎[4]。成化十二年(1476年)病卒。贈刑部尚書,諡恭肅。[5]
家族
曾祖父林養民;祖父林廷賛;父亲林純,曾任湖口縣學訓導[6]。
参考文献
注釋
- ^ 《明史》(卷157):林鶚,字一鶚,浙江太平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監京畿鄉試。陳循等訐考官,鶚邑子林挺預薦,疑鶚有私,逮挺考訊。挺實無他,得白。”
- ^ 《明史》(卷157):英宗復辟,仿先朝故事,出廷臣為知府。鶚得鎮江。召見,賜膳及道裏費,諭所以擢用意。鶚感激,革弊舉廢,治甚有聲。漕故經孟瀆,險甚。巡撫崔恭議鑿河,自七裏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陽避之。鶚言:「道裏遠,多石,且壞民廬墓。請按京口閘、甘露壩故跡,浚之令通舟。春夏啟閘,秋冬度壩,功力省便。」恭從其議,遂為永利。居五年,以才任治劇,調蘇州。
- ^ 《明史》(卷157):成化初,超遷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賄達官求生者,鶚執愈堅。廣東寇剽贛州急。調兵禦之,遁去。廣信妖賊妄稱天神惑眾,捕戮其魁,立解散。曆左、右布政使。歲饑,奏減民租十五萬石。
- ^ 《明史》(卷157):成化六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母憂服除,召為刑部右侍郎。執法不撓。十二年得疾卒。
- ^ 《明史》(卷157):鶚事母孝謹,對妻子無惰容。不妄交與,公餘輒危坐讀書。歿不能具棺斂,友人為經紀其喪。鶚在蘇州,先聖像剝落。鶚曰:「塑像,非古也,昔太祖于國學用木主。」命改從之。嘉靖中,御史趙大佑上其節行,贈刑部尚書,諡恭肅。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
書目
- 丘濬,《刑部右侍郎林公鶚墓誌銘》,《國朝獻徵錄》,46卷,237-238
- 吳寛,《通議大夫刑部右侍郎太平林公神道碑》,《皇明名臣墓銘》,1冊,409-413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外部連結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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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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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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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2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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