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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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f/fa/%E6%9D%8E%E6%9C%9D%E5%8D%BF%E7%B8%A3%E9%95%B7.jpg/220px-%E6%9D%8E%E6%9C%9D%E5%8D%BF%E7%B8%A3%E9%95%B7.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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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第10任縣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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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05年12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涉貪停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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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林宗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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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陳志清(代理) 林明溱(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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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南投市第6-7屆市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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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8年3月1日—2005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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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林俊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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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許淑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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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議會第13屆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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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4年3月1日—199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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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区 | 第一選舉區 (南投市、名間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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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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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0-06-29) 1950年6月29日(74歲)
臺灣臺中縣南投區草屯鎮 (今南投縣草屯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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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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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無黨籍(201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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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党 | 中國國民黨(-2017年9月6日被開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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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屯國際青商會會長
- 南投縣民眾服務社理事長
- 南投縣青溪協會理事長
- 南投縣槌球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南投縣救國團團友會會長
- 南投縣國際獅子會會長
- 南投縣議員(第十三屆)
(1994年-1998年)
- 南投縣南投市第6-7屆市長
(1998年3月1日-2005年12月20日)
- 南投縣第15-16屆縣長
(2005年12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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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1950年6月29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生於南投縣草屯鎮,前中國國民黨籍,曾任南投縣縣長、南投市市長、南投縣議會議員,任職縣長期間涉及96件回扣案、15件收賄案,其中17件已有罪定讞;2022年9月,更二審宣判4件無罪,其餘90件有罪合併為81罪,刑期一共超過450年;[1]2017年因二審有罪,被國民黨開除黨籍。[2]
爭議
2008年,李朝卿夫婦、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和妻子蔡令怡,及有殺人恐嚇等逾30項前科且仍屬假釋身分的中部角頭大哥江欽良(陳水扁總統2002年特赦假釋出獄)一起赴印尼峇里島旅遊,江欽良還在吳敦義接任行政院長後對外表示自己是吳敦義的「換帖兄弟」,並替李朝卿成立後援會助選,遭質疑涉嫌官商勾結[3]。
2012年6月10日,暴雨襲臺,南投各地災情不斷,信義鄉神木村等多處淹成汪洋一片,還形成400公尺長的堰塞湖,許多民宅被土石流沖走,造成2死1傷1失蹤。李朝卿不坐鎮指揮救災、關心撤村民眾,卻執意於11日出境,前往中國大陸數日。引發民怨與各界抨擊,縣議員更質疑李朝卿「判斷能力有問題」[4]。
法務部廉政署長朱坤茂透露,李朝卿曾在他擔任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離職前的歡送會上,送給他一個價值不菲的巨型木雕[5]。
貪汙弊案
偵查、遭羈押
李朝卿涉嫌在2008年至2012年間的120多件發包工程和勞務採購中,收取回扣,不法所得達3,100餘萬元。法務部南投調查站曾於2012年11月7日搜索縣府工務處和秘書張志誼辦公室,並傳訊多名包商,查出黃榮德曾收取包商吳仲琪100多萬元回扣款,黃榮德、張志誼和吳仲琪都被羈押禁見。11月29日搜索南投縣長公館,將李朝卿傳喚到案[6],於隔日11月30日正式羈押。其縣長職務即日起停職,由副縣長陳志清代理[7]。國民黨在確定其遭收押禁見後,隨即召開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決議先祭出停止黨權處分。
2013年3月26日,南投地檢署針對李朝卿涉嫌收取災修工程回扣,依貪汙罪嫌起訴李朝卿及其妻舅簡瑞祺與前後任工務處長曾仁隆,移送南投地方法院。隔日3月27日,南投地院裁定李朝卿新台幣二千萬元、簡瑞祺一千萬元、陳國進一百萬元交保[8]。
在與馬英九和吳敦義關係密切的林益世、李朝卿與賴素如陸續因收賄涉貪遭司法單位羈押後,網友譏諷國民黨是「北素如、中朝卿、南益世,牽手污台灣」[9]。
交保後復職
李朝卿交保後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基於無罪推定傾向讓其復職[10],然而引發前反貪腐紅衫軍運動總指揮施明德不滿,聲明若李朝卿復職回任縣長,將號召人民到南投縣政府前抗議[11]。
移送監察院
2013年4月1日,原本傾向讓李復職的內政部長李鴻源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將依公務員懲戒法主動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並因情節重大依法繼續予以停職[12]。李鴻源表示,若其撤回復職申請,就不會有送監察院調查的問題。同年9月10日,監察院以11票對1票通過對李朝卿的彈劾[13]。
一審
2015年4月29日,災修工程回扣案一審辯論終結,檢察官對李朝卿求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李則指檢方羅織罪名[14]。同年8月31日,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李朝卿3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法院認定僅李朝卿本人之涉貪所得就超過3千萬新台幣;同案被法院認定擔任「白手套」的簡瑞祺(李的妻舅)也被一審判處2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本案可上訴[15]。
財產來源不明
10月30日賄弊偵查期間,檢察官清查李朝卿之妻簡素端掛名擔任負責人,實際則由李朝卿負責經營之萬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至101年間匯入800萬元不明款項,李朝卿無法證明其來源合法,將李朝卿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追加起訴,兩名公司職員也以偽證罪嫌起訴[16]。
二審
2017年6月14日,李朝卿等人貪污等案件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處李朝卿2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同案的簡瑞祺也被二審改判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9年,本案可上訴[17]。9月6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以嚴重違反黨紀為由,撤銷李朝卿黨籍[2]。
三審
2018年10月18日,最高法院就其中8罪駁回上訴,每罪各判刑12年至14年不等,合計共判98年徒刑確定。另103項貪污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18]。李朝卿於10月25日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執行入監服刑[19]
更一審
台中高分院2020年認定,李朝卿收取賄賂、回扣共103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褫奪公權9年。最高法院2019年3月駁回李朝卿其中9罪的上訴,各判刑12年確定,其餘94罪發回更審。[1]
更二審
2022年9月宣判,發回更二審的94罪中,其中90件有罪,合併為81罪,各判處5年6月至6年2月不等徒刑;另外4件因罪證不足無罪;可上訴。[1]
定執行刑
台中高分院指出,宣判的累計刑期超過400年,全案確定合併執行的刑期有16年6月。[1]
評價
2011年2月23日李朝卿到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做專案報告,說明南投觀光發展成果,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當場對李朝卿的施政高度肯定,指李朝卿的施政表現說明國民黨執政展現出「藍色執政、品質保證」。[20]
選舉紀錄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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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派縣長 (1950-19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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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選縣長 (1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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