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懋(?—1832年11月23日),中國清朝官員,浙江會稽人,監生、[1]:225布都事[2]。
朱懋自嘉慶二十二年(1817-1818年[3])起擔任臺灣府臺灣縣大武壠巡檢[1]:137、138,後升任為臺灣府彰化縣南投縣丞[1]:222、225[4]:88。
道光二年五月十七日(1822年7月5日[3])代理噶玛兰厅頭圍縣丞[a][1]:115、116,當時正逢工匠林泳春砍伐樟木私煮樟腦[b]、於四圍大坡地聚眾抗官、甚至擄人勒贖、凌虐官差、搶奪料館。[4]:92-93朱懋採分化手法,於道光三年四月(1823年5月-6月[3])說服小匠林萬等九十八人接受官方條件,並將其安置在常平仓,林泳春憤恨想搶回林萬等人。同年六月一日(1823年7月8日[3]),林泳春與江文魁等八九十人至頭圍常平倉搶人,與林萬等人格鬥,隨後以驗傷為藉口,破壁進入縣丞署喧鬧,被朱懋斥退,[5]時人都認為朱懋鎮靜[4]:92。同年七月(1828年8月-9月[3])福建水师提督許松年與陞守胡祖福、陞倅呂志恆[c]逮捕、誅殺林泳春[4]:92。
道光八年十月(1828年11月-12月[3])回任南投縣丞[1]:225,道光十一年(1831年-1832年[3])再任南投縣丞[1]:225、226[2]。其任職南投期間曾代理嘉義縣知縣,不過任期不詳。[1]:202
道光十一年十月(1831年11月-12月[3])經由朱懋提議,南北投、水沙連兩保士庶共建藍田書院。[6]
道光十二年(1832年-1833年[3])張丙發動民變[6],十月二日(1832年11月23日[3])朱懋、臺灣府知府呂志恆與鄉勇兩百人前往平亂,雙方於大排竹(今臺南市白河區大竹里[6])對峙[7]。代理游擊周進龍臨陣退縮,朱懋以言語刺激他後才準備放炮,但由於方法不對導致敵軍趁機攻擊,朱懋、呂志恆殉職,周進龍及弁兵逃脫。由於朱懋素有政績,據說張丙等人後悔殺之。[7]
註解
- ^ 此職位專管地方治安,仿照淡水艋舺縣丞而設立,駐地為頭圍。[4]:71
- ^ 當時宜蘭森林茂密,官方並不禁止人民伐木,但樟木為製造戰艦材料,所以通常由官方聘僱匠人開採。[4]:92
- ^ 呂志恆於七月一日(1828年8月6日[3])借補為臺灣府撫民理番海防糧補通判[1]:113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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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期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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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大武壠巡檢 嘉慶二十二年(1817-1818年)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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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施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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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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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南投縣丞 任期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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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張元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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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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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玛兰厅頭圍縣丞 道光二年五月十七日(1822年7月5日)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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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張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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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傅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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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南投縣丞 道光八年十月(1828年11-12月)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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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陳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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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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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南投縣丞 道光十一年(1831-1832年)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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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黃維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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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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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知縣 任期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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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邵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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