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置事務處(英語:The Resettlement Department,1954年4月—1973年4月1日)是已取消的香港政府部門,於1954年成立[1],負責管理因1953年石硤尾大火而興建的多層徙置區,並接管多個先前由慈善機構興建的平房區。該處第一個管理的多層徙置區是香港第一個公共房屋——石硤尾徙置區(今石硤尾邨)。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同時徙置事務處和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科合併為房屋署[2],專責管理香港政府所有出租公共房屋(公共屋邨)至今。
雙十暴動事件是徙置事務處職員與居民爭執引起。
平房區
多層徙置區
徙置事務處合共於香港不同地區先後興建了25個徙置區;樓宇共分七種類型(只有第一至六型大廈在徙置事務處時期完工,以下僅列出此等樓宇),當中第一、二型只有七層高,故俗稱「七層大廈」。
- ^ 其中四座在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後落成
- ^ 名字僅適用於第4至6座,屬第四型大廈;另有6座以第六型大廈為原型的政府廉租屋,稱為白田政府新邨,不屬徙置事務處管轄範圍
- ^ 「白田政府新邨」樓宇
徙置工廠大廈
徙置事務處共於香港不同地區先後興建了9個「徙置工廠大廈」,後改稱「工廠大廈」(英文 Factory Estate),供小型工廠或家庭式作坊(俗稱「山寨廠」)租用;樓宇共分兩種類型,所有樓宇均參考了第一、二型徙置大廈的設計。
參考資料與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