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对外公布的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2011年11月15日,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方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青岛市四方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处。同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2012年12月四方区并入市北区,四方区文物保护单位并入市北区文物保护单位,至今共6处。
列表
下表底色为浅蓝色者为已升格的文物保护单位,底色为灰色者已除名。
参考资料
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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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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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街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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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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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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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要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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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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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模板据《 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2、因该保护规划未明确划定传统风貌区、历史地段和地下文物埋藏区,本表暂不列出。3、该保护规划确定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934处)、水下文物(13处,含区保1处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0处)和传统风貌建筑(1400余处)因关注度原因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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