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震局(英語:Shanx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是中国地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1]。
沿革
山西是开展地震工作较早的省份。山西省最早的地震观测始于1952年。1967年,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观测站。1968年,设山西省地震队,设太原、大同、临汾,垣曲(后改为夏县)四个地震台,太原为中心台。1970年,山西省地震领导小组与山西省科委地震队合并,成立山西省地震队。1972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和山西省地震队。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8年,改为山西省地震局。1984年,调整了机构,设山西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统管六个监测预报研究室和科技资料室[2]。
职能
山西省地震局职能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地震台网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本省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管理中国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监测台网;管理主要由省政府投资并主要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3]。
事件
2010年2月20-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的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局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4]。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均被处罚[5]。2018年4月,山西省地震局官网针对《地震警示,山西》的谣言发布辟谣公告,称文中所说的“未来两个月内中国还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湖北、山西等地为重点”等信息纯属谣言[6][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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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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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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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科研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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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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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震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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