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作家协会,简称山东省作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作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也是中国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历史沿革
1951年4月,成立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骆宾基任主席,王希坚、高兰任副主席。1959年7月,召开山东省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山东分会。1988年3月,由正处级单位升格为正厅级单位,不再隶属于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但仍为其团体会员。1990年,更名为山东省作家协会。[1][2]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专业委员会
- 小说创作委员会
- 诗歌创作委员会
- 散文创作委员会
- 报告文学创作委员会
- 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
- 影视文学创作委员会
- 军事文学创作委员会
- 网络文学创作委员会
- 文学理论批评委员会
- 文学期刊及编辑出版委员会
- 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
- 对外交流联络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
- 时代文学杂志社
- 山东文学社
- 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
- 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百家评论杂志社)
- 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室
历届组成人员
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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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灰字显示的作家协会为未独立建制的正处级单位,隶属于省级行政区文联
- ^ 注2:湖南省作协、海南省作协、贵州省作协为独立建制的副厅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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