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介紹的是福州的一個已撤銷的行政區。
大根区(1946年1月1日—1956年5月)是中國福建省福州市历史上的一个市辖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设立福州市,同时设立大根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根区为人民政府接管。之后于1956年5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并入鼓楼区[1][2]。
历史
起源
大根名的由来,始於大根路。大根路北通东街,南达城守前、津泰路。[3]宋属华萼坊,旧名大墙根,后人省“墙”字,改今名。“根”之意,取自唐朝白居易“荠叶生墙根”诗句,表示物在下之部分,墙之有根得名于此。后人省“墙”字,改今名。其地又名“荔枝园”,中有二支巷,名“升平里”、“纸房里”,皆无通路,现已废。
行政區劃
在并入鼓樓區前夕,大根區轄內街道建制為:
[來源請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