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中的死刑執行人名叫「Bourreau」。1787年1月12日,在當時就職的處刑人夏爾·亨利·桑松的請願下,死刑執行人的正式名稱被修改為「Exécuteur de Jugements Criminels」,意思是「有罪判決的執行者」,並禁止使用Bourreau的用法。不過在現今的法國,依然會使用Bourreau來代稱死刑執行人。
在首都巴黎就職的處刑人被叫做巴黎先生(Monsieur de Paris)。法國歷史上最為著名的處刑人世家是桑松家族,該世家連續取得了六代「巴黎先生」的職位,其中第四代的夏爾·亨利·桑松由於在法國大革命時期就職而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