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庥(1947年—),贵州贵阳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1973年8月,进入贵阳师范学院外语系学习,之后任教于贵州省湄潭县二中。1983年10月,任贵州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副主任。1994年3月至2001年4月,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贵州省副省长。加入九三学社,担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委、贵州省委主委、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九三学社,分入第十二组。[2]
參考文獻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刘鸿庥.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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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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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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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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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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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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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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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洪绂曾、金开诚、闵乃本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辞去中央副主席、常委、委员职务,开始担任中央顾问
- ^ 注2:贺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二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 ^ 注3:王志珍、邵鸿在九三学社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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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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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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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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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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