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刘景范的其他人物,請見「
劉純仁」。
关于名为刘子忠的其他人物,請見「
刘子忠」。
刘景范(1910年9月20日—1990年8月9日),又名刘荡平,字子忠,陕西省保安县金鼎镇芦子沟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刘志丹胞弟。
生平
受祖父刘士杰影响,刘景范从小勤学,后因家庭负担辍学。1928年,跟随长兄刘志丹参加革命,并组建南梁游击队[1]。1934年,率部在保安一帶发动游击;同年10月担任红二十六军第42师第2团团长[2]。1935年,担任陕甘苏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长,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
1937年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从事陕西等地的政权管理工作,并组织土地改革[3]。
1949年,他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务委员,并兼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等职。1953年,他升任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黨組書記。1955年,他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反党小说《刘志丹》案被牵连[5]。1978年他获起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此后担任中顾委委员。
1990年8月9日,刘景范在北京逝世。终年80岁。
家庭
与妻子李建彤有长女刘米拉,幼女刘索拉 ,子刘都都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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