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如錫(1613年—1686年),字公冶,一字熔我,直隸永年縣冀尹固村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人。清朝順治四年(1647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后歷任山東司員外郎、貴州司郎中。之後歷任太常寺卿,轉通政司通政使,擢工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官至工部尚書[1]。
子冀栋、冀榘皆为康熙进士。
參考
- ^ 《四庫全書目錄》(卷九 經部九):《易經辨疑》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國朝張問達撰。問達字天民,江都人。前有康熙己未廣平冀如錫《序》,稱其得力於陽明良知之學。故其書黜數崇理,而談理一歸之心,力掃蔔筮之說,未免主持太過。問達《自序》,首推王弼,又引王守仁“個個人心有仲尼”及“求諸我心之是”諸語。是即陸九淵“《六經》注我”之說也,宜有取於弼之虛無矣。
順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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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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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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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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