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又稱自由民族主義(liberal nationalism)為國家由公民社會主動參與,產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政治合法性(political legitimacy)的民族主義型式。此論一般認為源於盧梭,特別是自其1762年的著作「社會契約」(The Social Contract)而得名的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ies)。公民民族主義被認為是對抗單一族群及文化傾向的族群民族主義。
定義
公民民族主義界定民族為:一個成員間彼此認同自己同屬於一個國家,並且彼此平等共享政治權力,並且支持相似的政治程序的人民團體。根據公民民族主義的原則,民族的基礎並不在於每個成員有共同的種族或族群上的祖先,民族反而是一個核心認同並非族群或種族的政治實體。公民民族主義的例子有法國政治哲學家歐內斯特·勒南在1882年的短文「民族是什麼?(英语:What Is a Nation?)」(Qu'est-ce qu'une nation?),在這篇文章中,他將民族定義為「每日舉行的公民投票」,並認為民族的基礎在於人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志,而非共同的族群、血緣、語言或文化。這篇短文的背景是普法戰爭時法國割讓亞爾薩斯給普魯士,亞爾薩斯人在文化、語言、族裔上都與普魯士的日耳曼民族比較相近,Ernest Renan的這篇短篇中,試圖以公民民族主義的角度論證,儘管文化、語言、族裔上亞爾薩斯人比較接近於普魯士人,但亞爾薩斯人已長期生活在法蘭西的憲政制度下,已是法蘭西民族的一員。因此,亞爾薩斯人的民族身分的歸屬,應該是基於亞爾薩斯人的意志而非語言、族裔、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