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梦台(?—?),字泰符,南直隶徽州府歙县匠籍。
生平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平乡县知縣,三韩用兵,檄征车铁,咄嗟立办,先期驰纳,未尝敛民间一钱。会山东白莲教乱起,蹂躏曹、滕,震逼长垣,乃调梦台于长垣,至则增陴浚隍,缮兵布諜,渠寇于丁栾等望风远遁,长垣安堵。入计考最,得户部山西司主事。寻榷淮安清江厂税,梦台为参新旧,酌存减收,税时一一验放,并立木榜以示,使吏不敢欺商,永著为令。两载足额,余溢悉解佐边[1]。积劳成疾,卒于官邸[2]。
参考文献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天啓五年七月,差户部山西司主事仇梦台解山海抚夷银三万两。
- ^ 《歙县志》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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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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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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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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