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文化資產文化景觀類,指中華民國文化部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所指定的文化景觀,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在1982年施行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有「自然文化景觀」之項目,為針對自然地景的保護;2005年的修法中,將其獨立為「文化景觀」和「自然地景」兩項目。
重要文化景觀
一般文化景觀
圖集
-
烏石港舊址
-
仙洞巖
-
鶯歌石
-
七美雙心石滬
-
暖暖淨水場
-
坪頂古圳
-
瑞芳區臺金濂洞煉銅廠煙道
-
二峰圳
-
橋頭糖廠
-
中正紀念堂
-
線西蛤蜊兵營
-
樂生療養院
-
花蓮糖廠
-
斗六糖廠
-
阿里山鐵道
-
嘉義公園
-
北門車站
-
中興新村
-
羅東林業文化園區
-
霧峰光復新村
-
陽明山中山樓
參考來源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 |
---|
中央主管機關 | |
---|
相關法規 | |
---|
類別 | |
---|
各縣市列表 | |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