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通称十大将),依序為: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于1955年授予大将军衔给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十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家。同时授予的还有十名元帅。
评定与授予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的决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按照军衔冠词规定,十名大将中,有大将七人,海军大将(萧劲光)一人,公安军大将(罗瑞卿)一人,装甲兵大将(许光达)一人。1957年公安军撤销后,为大将八人,海军大将一人,装甲兵大将一人。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设有空军大将军衔,但无人获空军大将军衔。
每位大将授勋均为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在评定高级军衔的初步方案中,毛泽东为大元帅。除了后来被授予的十大元帅和十大将外,被评为元帅的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被评为大将的还有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等人。
1955年授衔大将列表
参考文献
腳註
引用
来源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参见
大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袖列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同等軍銜
本軍銜相當於美國的五星上將(英语:General of the Army (GA)),俄语对应为“Генерал Армии”。1988年恢复军衔制曾设“一級上將”军衔,为高于上将的上一级军衔,设而未授,后予撤销。本軍銜對應北約的OF-10。